朝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国金辞去
朝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5年11月13日朝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本人申请,朝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国金因工作变动辞去朝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现予公告
2025年11月13日
来源:朝阳县新闻网
责任编辑:谢宜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