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朝阳县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对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律职务人员公示如下:
韩涛,男,1987年5月出生,汉族,内蒙古赤峰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2009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朝阳县人民法院杨树湾人民法庭三级法官助理,拟任朝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赵凤雏,女,1989年10月出生,汉族,辽宁朝阳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2015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朝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四级法官助理,拟任朝阳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闫明,男,1987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辽宁朝阳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2011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拟任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薛菲菲,女,1986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辽宁朝阳人,大学学历,法学学士。2008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朝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拟任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12月16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朝阳县人大常委会提出。提出问题要实事求是,报署真实姓名。为方便反映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在机关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设立接待室。
联系电话:8990868
2025年12月10日
来源:朝阳县新闻网
责任编辑:袁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