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朝阳县融媒体中心关于推送优秀作品参评办法》规定,成立由中心领导、业务部门主任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代表组成的评委会,评委会分为广播评审组与电视评审组,通过对电视备选作品3篇、广播备选作品3篇、新媒体备选3篇进行集中评审,拟推送参评电视作品1篇,评审作品予以公示如下:
序号 | 作品类型 | 作品名称 |
1 | 电视长消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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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自即日起5 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与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总编室)反映,电话: 0421-7015605。
朝阳县融媒体中心
2026年4月14日
来源:朝阳县新闻网
责任编辑:谢宜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