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卢光源等辞去
朝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6年5月28日朝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本人申请,朝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决定,接受卢光源、陈海、王振威、邰志民、刘玉喜、郭本齐因工作变动辞去朝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于雪曦因调离本行政区,代表职务法定终止。
卢光源的朝阳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人事选举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现予公告
2026年5月28日
来源:朝阳县新闻网
责任编辑:袁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