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违规动火作业及建筑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朝阳县消防救援局现就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与建筑外墙保温消防安全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六必须”
人员密集场所(含宾馆、饭店、商场、医院、学校、养老院等)在进行电焊、气焊、气割及使用喷灯、打磨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2、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
3、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
4、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5、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
6、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
二、规范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安全管理
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是建筑的“外衣”,一旦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极易形成立体燃烧,危害巨大。
严把材料关: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范。人员密集场所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层等部位,应采用A级(不燃)保温材料;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严禁使用B3级(易燃)保温材料。
强化施工管控:外墙保温施工期间,严禁在保温材料堆放区附近吸烟、使用明火。确需动火作业的,必须与保温材料保持安全距离,无法移开的必须用防火毯严密覆盖。施工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现场焊渣、废料,确认无遗留火种。
加强日常巡查:各建筑产权单位、物业管理方应加强对外墙保温层的巡查和维护,发现破损、脱落及时修复;高层建筑墙体应设置防火警示标识。
三、全面排查整治身边火灾隐患
严禁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严禁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停放、充电区域应与高层建筑外墙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
严禁违规用火用电:严禁在建筑外墙周围和屋面堆放可燃杂物、动用明火、乱扔烟头;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违规动用明火。
保持通道畅通:严禁在公共区域、楼梯间、安全出口堆放杂物,确保“生命通道”24小时畅通。
四、强化社会监督与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安全社会监督,凡发现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无证动火、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违法违规行为,请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
请各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广大市民朋友时刻绷紧“消防安全弦”,共同筑牢消防安全防线,守护平安朝阳!
来源:朝阳县新闻网
责任编辑:袁璐